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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江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治落实“下真功”

    信息发布者:余许清
    2017-04-15 23:52:25   转载

    为贯彻《岳阳市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以及省市住建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面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令行禁止,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平江县住建局从2014年5月中旬起,组织人员对全县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通过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程序要求,在对象确定,危改政策和补助标准“三项公开”,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乡镇政务栏张榜公示,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有41户在对象确定程序上走过场,公示不到位。二是存在拆户分户现象。今年7月份,我县要求乡镇开展对2013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摸查出拆户分户的有29户。三是存在资金套取现象。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虽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套取挪用惠农资金,通过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有余坪乡市里村套取2万元危改资金挪作他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四个问题,平江县住建局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整改措施,具体了责任人,并分项进行了整改: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不符合“四个一律”(即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未按程序操作的、不是当年新建或加固的及资金拨付卡册不相符的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危改补助资金。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制定完善的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并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与农户签订协议、县监督”程序进行。三是完善镇村公示程序。公示不到位的4个镇未公示的41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村在15天内重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四是发挥乡镇主体作用,督促乡镇村将所拆户分户资金整合落实到位,对极少数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拆户分户的29户的相关村干部、镇办村干部由乡镇纪委监察室作戒勉谈话,数量较多的由乡镇长约谈。五是强化纪检监察作用。针对余坪乡市里村套取挪用农村危改资金2万元,由县纪委受理已对市里村支部作出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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